2007年9月23日星期日

亨利·福特的经营理念 

在亨利·福特的《我的生活与工作》的开头和结尾,他两次强调了自己的经营理念,一共四点。 

1. 无惧未来,不忘过去。一个人如果惧怕未来、害怕失败,他就会作茧自缚。失败是更理智地东山再起的惟一机会。失败并不丢人,丢人的是害怕失败。过去的经验,只有能为未来指明方向和出路时才是有价值的。” 

失败是难免的,关键是能不能化失败为财富,而不是带着失败这个包袱。福特也失败过。在他创办福特汽车公司之前,他加入底特律汽车公司(后来的卡迪拉克公司)就不是一次成功的经历。 

这里,福特还不仅仅强调不怕失败。他强调的是面向未来。因为面向未来,过去的失败就不可怕。因为面向未来,过去的经验也可以抛弃。当他准备为大众制造汽车时,他无视根据过去的经验得出的大众买不起汽车的结论。 

2. 不要纠缠于竞争。不论是谁,如果能将一件事干得更好,就理应由他去完成这件事。试图破坏他人商业活动的行为是一种犯罪——这是出于个人的利益妄图降低别人的竞争条件,这是用权力使坏而不是用智力较量。” 

如果企业的目的不是利润,而是为社会作贡献,是创造顾客,那么就不应该把竞争者看作敌人。竞争者是同行,是同志,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——创造顾客——在奋斗。 

3.服务第一,利润第二。没有利润,企业无法生存,因此谋取利润当然没有错。诚实经营的企业不会得不到利润的回报的,但利润必须作为良好服务的报酬而实现。利润不是服务的出发点,而是结果。” 

这是在惠普的帕卡德之前,就明确提出利润是结果,不是目的。 

4.拒绝低买高卖。做生意是这样一个过程:以公平的价格买进原料,以尽可能低的成本把这些原材料转化为可消费的产品,再把它提供给消费者。赌博、投机和损人利己的交易,这些只会阻碍商业的进一步发展。” 

这是拒绝投机,拒绝没有增加价值却获得利润。没有服务、没有增加价值而获得利润是可耻的。